合同未到期,能不能主张违约?

作者:法律人 陈大明律师

01 违约不都是诈骗

合同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总会带有一定目的性,不管是出于善意的,还是恶意的。善意的目的,无非就是常见的合同买卖,双方为赚取买卖带来的收益,而恶意的目的就如合同诈骗之类的,本无心思做买卖,只想无本万利。并不是所有合同都能顺顺利利地完成,不是所有的结局都皆大欢喜,买卖有风险,有风险必然就可能会带来违约,但需要提醒地是并不是所有的违约都是诈骗,如果完成不了合同就主张诈骗,违约方就要承受牢狱之灾,那就没有人再敢去做买卖了,合同诈骗固然必须要满足《刑法》的相关规定,否则不能轻易追究违约方的刑事责任。合同诈骗并不是今天要讨论的重点,今天要分享的是正常交易过程中一方违约了,守约方应该怎么办?尤其是合同还没有到履行期,一方有可能违约,该怎么办?

02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履行方式有很多种,有双方同时履行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也有一方先履行一方后履行的,比如每天进货,月尾结账之类的。同时履行的方式风险相对较低,但是一方先履行一方后履行的方式风险就相对较大。假设先履行一方(供货商)按照合同约定,每天都在供货给商家(后履行一方),商家按照合同约定先记账,月尾统一结账,但是商家生意一般般,感觉每天都是入不敷支,供货商现在去催货款嘛,离结账日还有十几天,又没到月底商家不给,万一到了月底商家跑路了,不仅前面的钱没有收到,还得白搭这十几天的货款,现在面临的问题还有合同约定擅自不送货了还得支付违约金,商家也主张合同约定的结账日未到,供货商无权要求支付货款,更别说主张商家违约了,这该怎么办呢,继续供货,眼睁睁看着货款收不回来吗?

免费法律咨询,点击

可以主张预期违约。

03 预期违约

《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预期违约又称为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期限到来之前,合同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侵犯的是期待债权,即未来的债权。

合同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为明示,构成明示的条件有四,一是表示必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前这段时间,二是当事人明确做出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思表示,三是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的是合同的主要义务,这一义务是会直接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的义务,四是表示不履行无正当理由。

合同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为默示,构成默示的条件有二,一是债权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债务人在履行期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比如生意经营惨淡,已拖欠其他供货商货款等等,二是债务人在合理的期限内不愿提供必要的担保。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合同中按约定已经履行自己义务的一方并不需要等到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才起诉对方主张自己的权益,早一天主张权利,风险就能少一点,能挽回的损失就更多。如民间借贷合同中,有时候还款的期限还没有到,债务人就明确表示不会还款,或者正在转移财产准备跑路,这个时候要么就主张对方提供担保,要么就赶紧起诉对方主张债权,再等可能就什么都没有了,哪怕胜诉了,换来的也是一张判决书。

免费法律咨询,点击

合同未到期,能不能主张违约?最先出现在法律知识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