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史】电信资费改革用了20年,才从政府定价走向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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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资费改革

十几年前,本人曾负责过一段时间的资费和价格管理工作,还曾经借调到信息产业部财务司资费处一段时间,今天就说说我经历和了解的电信资费的事儿。

2000年6月份,信息产业部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编辑出版了一套《邮政电信资费文件汇编》,收录了79年至99年有关资费政策和标准等方面的所有文件,从里面可以依稀看到,电信资费是如何从传统封闭的国家政府统一定价,逐渐走向市场化的艰难轨迹。

电信行业的资费最早都是政府部门制定的,价格确定后不得擅自调整,无论是涨价还是降价,都是不允许的。政府部门曾不止一次下发文件,对未严格执行价格政策的省和单位进行批评,可见资费管理的严格以及程式化。

 

价格由哪个部门管呢?

价格是由政府管。可是由哪个部门管呢?这也经历了不同的阶段。

最初,邮电部是电信行业资费的定价主体。

邮电部1995年1月发布的《邮电资费管理具体实施办法》中,还在霸气地强调:“邮电资费是国家直接管理的收费项目。除国务院、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邮电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升级物价部门按照规定权限颁布的资费标准外,其他单位的文件均不能作为邮电资费执行的依据。”

中国联通的成立与发展,推动了电信资费管理的变革。联通成立之初,虽然拿到了“资费可在中国电信资费水平的基础上,上下浮动10%”的政策,但所有的资费和价格都必须报邮电部审批,而邮电部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联通吃尽苦头,四处告状。

1996年10月,电信资费管理主体进行了调整:全国性的、跨省区的电信服务价格,由国家计委会同邮电部制定和调整;地区性的电信资费标准和实施细则,由省物价部门会同邮电部门制定并报备;而对于电信新业务,企业有一年的试行定价权,一年后再由政府最终确定价格。

1998年,在邮电部和电子工业部的基础上成立了信息产业部。2000年,伴随《电信条例》颁布实施,政府对电信资费的管制由行政手段向法制手段加速演进。在电信条例中,明确了电信资费分为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提出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电信资费“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经征求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意见”之后执行。与此同时,信息产业部也得到全国的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的权力。

把电信资费管理权拿走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政企合一,中国电信合在邮电部里面,确实不适合当裁判;而资费管理权限的回归,意味着通信行业政企分离的工作完成,已获得国务院认可。

随着信息产业的发展和变化,《电信条例》里规定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业务逐渐降低了热度,而新兴业务大都执行市场调节价,这种新陈代谢也推动着电信市场化的进程。

 

资费如何监管?

对资费如何监管,也经历了一个痛苦而艰难的过程。最初信产部对电信企业之间的价格战深恶痛绝,认为是无序竞争,不利于长远发展,必须干预,因此多次出手制止企业的降价行为,运营商之间相互告发也时有发生。后来,信产部逐渐转变观念和监管思路,想明白电信企业的保值增值并非自己的使命,出手越来越少。

2005年10月份的资费管理方式改革,是电信监管历史沿革中又一个里程碑:四项基础电信业务(国际及港澳台长途、国内长途、移动漫游费、本地区间通话费)由原来的政府定价改为上限管制。资费管理自此发生了质变,信产部不必为企业的营收操心,而是试图将监管的重心放在如何保障客户的利益。

不仅管制政策的逐步调整和松动资费标准也在潜移默化地完成了结构性转变,频繁的价格调整减少内部各产品之间的交叉补贴,让单一产品的价格与成本逐渐适配,这也为未来的市场化奠定了基础。

终于,2014年5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通告,自5月10日起,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至此,我们走了将近20年的电信资费改革之路,终于将达终点,让人如释重负

纵观二十年电信资费管理的改革,是一点一滴的积累,一步一步地演进。看到今天的结果,也许我们觉得理所当然、顺理成章;但亲历这个过程的人,期间不知被洗了几回脑,做了多少事,挨了多少骂。但也许改革就是这样,只有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做事,才能把一件看似简单的改革,真正落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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