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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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互联网+”被写入年初“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貌似一切都不一样了。

自总理以下,各级政府官员以畅谈“互联网+X”为时尚;上自国务院、发改委,下到各省区市,乃至县城,各级宏观经济与产业发展规划中有关“互联网+”、“互联网思维”的表述比比皆是,一时间让互联网从业者幸福指数直线攀升。

事实上,从1994年互联网进入中国开始,前期高速发展基本得益于政府的“不作为”,或者说“不知如何作为”。当快速迭代的技术创新、无所顾忌的创业探险和源源不断的风险投资,共同将互联网的“泡沫与激情”一轮轮放大、并颠覆掉很多传统行业之后,政府才恍然大悟——互联网这个东西,不简单。

既然不简单,就要为我所用。其一,把互联网纳入主流的社会政治与经济语境,使其在经济结构转型的攻坚关头发挥更大的乃至核心的作用,这对于政府、互联网产业和民众来说是多赢的;其二,把互联网纳入主流的社会政治经济管理轨道,使其不至于信马由缰,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权力心态。

互联网并非活在真空中,于具备正常公权力的任何国家或地区,网络产业都要接受相关监管、承担必要责任,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如果还是在旧的行政思维框架下管理互联网,其结果只能适得其反。

譬如,翻阅最近纷纷出台的各种有关“互联网+”的行政规划,如果将“互联网”等关键词抽出,替换为新能源、软件、化工等其他行业关键词,基本还都读的通,且视野与气势不减。

抛开公文的格式雷同,导致这一情形的核心问题,是政府已经习惯于“三板斧”式的产业扶持——资源倾斜、税收减免和集中会战,不管付诸于哪个具体行业,尽皆如此。

但是,过去20年中国乃至全球互联网的发展,证明互联网并不需要这种以工业时代资源调度为主要手段的政策扶持,也一样能发展的更快更好。这是因为,互联网的本质就是链接,只要在法制前提下给它一个开放的环境和自由的空间,它就有无穷动力去链接一切供给与需求,剔除中间无谓的渠道浪费。

反之,当好心的政府将无数资源堆积到互联网企业面前的时候,一定会因为思维方式的根本不同,导致合作中的交易成本迅速上升。譬如在过去由政府主导的低效城市信息化建设,如果依然是政府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来干,结果也强不到哪儿去。

解决问题、获得多赢的关键,是在“互联网+”面前,要敢于“政府-”,将空间真正放给互联网产业,才能在新一轮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浪潮中激活新一代互联网领军企业。

最后,政府做减法,立法机构则不能。互联网是市场经济的宠儿,市场经济以法制与法治为基石,而非行政权力。当下,全国人大最应该抓紧的,就是久拖30余年而不决的《电信法》——这直接关系到互联网核心基础设施的市场环境,顶得上无数国务院下发的“提速降价”文件,和总理的忧心忡忡。

(本文刊登于BT传媒·《商业价值》杂志6月刊,网络独家首发钛媒体,作者包冉 中国互动媒体产业联盟 数字文化产业工作组组长 易目唯(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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