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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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上有个问答,题目大致是相较于WIN的机器,为什么程序员喜欢用Mac。

底下有好多回答。

有提供大量证据来证明这个问题成立的,也有喷这个问题的:程序员有可能更喜欢win。

我不是程序员,对这种问题只好看看热闹算数。

但我的确最近在用MacBook Air(支持Mac的人喜欢较真,尤其涉及苹果的issue,比如大小写,我要写成macbook,会被喷。比如产品全名,我要写成MacAir,也可能会被喷。后者比前者更较真)。

我的总体感觉是:太不好用了。

Keynote比PowerPoint不知道难用多少倍。

我一直不太明白为什么会有人说前者更好用。

我私下的揣测是,ta其实对PowerPoint用得很粗糙,基本上就是按照PowerPoint默认的几个模板在填写word式的文字。

在Keynote里画流程图,累死。

也许,我对Keynote学习得不够?但我总觉着,用惯了PowerPoint的人,再从头学Keynote有些浪费时间,哈哈哈。

据说Mac上的Office也超级难用,没尝试过,不发表意见。

Office是卖钱的,iWrok现下是免费的。但对于我这种在数码设备上一向有卓越追求的人来说,马尼不是第一位的问题。

Mac的组合键据说很强大。

但我以为,要用“fn+del”才能起到“del”的效果,要用“command+左/右键”才能起到“home”或“end”的效果,效率总归有点差。毕竟一个是两个键才解决一个问题,一个是一个键就能解决问题。而且我觉得吧,能用一只手的两个手指头来搞定那两个键组合的,天生异相,有成就帝王事业的潜质。

至于说Mac开机快,那大概是没怎么用过最近出来的win笔记本(或者叫超极本),后者开机一样快。不过两者其实都只是唤醒。真正开机快不快的,至少我这个MacBook Air一样不是那么吹嘘的飞快。

就我目前使用的好处是:在Mac上,是不存在三级火箭的。也很少有木马或病毒。好像也不需要打什么补丁。

还有个好处是,MacBook的键盘会催动我勤快地去剪指甲。但凡指甲略长,敲击着MacAir的键盘,就会很不舒服。于是,我对留着长长指甲还喜欢用MacBook的妹子,充满着敬意。

还有一点要夸一下Mac,我这台MacAir是2012年年中的货,闲置三年肾觉可惜,才翻出来用。还是很流畅的,这比win机器强很多。三年前的win系统的货,那真是不堪使用了。

哦,对了,我还他娘的花了两百多大洋买了一个MarsEdit,来远程更新我的博客。在win里,完成这个需求是免费的——windows live writer用了很多年了,很爽。而MarsEdit一旦要发布多图的博客,就会经常出现问题。

但我依然把我的win超极本送给了我老爸,那台超极本还能旋转屏幕,还能进行触控操作哦。旋转屏幕+触控操作,那就是可以化身成一个平板的哦,哈哈哈,重得要死,妈蛋。

新的MacBook要出了,我准备入手一个,而且还是土豪金版的。

这么难用为啥死扛?

很简单:显摆呗!

显摆能进行比较,显摆能产生装逼感,显摆能产生优越感,而比较所产生的装逼感与优越感,是幸福的最大源泉。

因为我需要幸福,所以我使用MacBook。

果粉们喜欢较真苹果的品名,大小写也好,名称是否全称也好,我绝对能理解。比如我看到有人写iphone,我一样会去说,拜托,iPhone!

在指出ta的错误时,我对苹果知识的掌握,充分体现了我对于ta的某种优越感:看,我知道iPhone的P要大写耶!

我记得我以前看过一个故事,大致的意思如下:

张三和李四就某个字该如何写引起了争执。

事实上正确的张三拉来了王五做评委。结果王五判定李四是正确的。

看着得意洋洋离去的李四,张三非常生气,批评王五完全罔顾事实。

王五回答说,李四从此就以为那个字是那么写的,他到处显摆的时候,会得到更大的羞辱,有什么不好呢?

于是,故事的作者认为王五是智者。

我觉得不是。

王五忽略了张三的重大诉求。这个诉求不是这个字该怎么写,而是张三对李四的优越感。

李四将来得到羞辱,那是李四在优越感上被赵六麻子之类的人超越了。

但与张三,没什么关系。

王五没有满足张三的优越感,负评!

不仅人喜欢显摆,组织也喜欢显摆。

所以,由人构成的组织,说到底,还是有人味儿的。

前两天我在喜马拉雅上录了一个音频,题目就是“为什么科技公司热衷于愚人节玩笑”。

有些人抱怨听音频效率比看文字低。

所以我这里就重复一下。

科技公司是以智商取胜的,在愚人节玩笑里,可以充分体现他们的智商。

这一点,谷歌尤甚。

谷歌还喜欢用非常挑战智商的方式出面试题目,甚至是让面试者找到题目。

我总觉得,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是一对闷骚的好基友。

事实上,愚人节的玩笑的传播,这件事也和优越感有关。

我传播了一个愚人节玩笑给你,你中招了,看,智商差了吧?

然后我就一点也不莫名其妙地深感幸福。

昨晚和一个人微信聊天。

人请教我说怎么才能做KOL。

我说你不行,你缺少显摆心。

类似的问题也有人问过我:怎样才能成为一名稿王。

没有显摆心的人,是很难长期写文章的。

因为写文章,通常就是在寻求优越感。尤其是在网上,没有稿酬的情况下。

《认知盈余》那本书对这点挖得不够。

要把一篇稿子写好,角度很重要,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如果做到了,那就是比别人优越。

所以,我解决了知乎上的另一个问题:为什么记者都喜欢用Mac。

因为他们要长期写稿,而且,稿酬低廉。

不能通过显摆所知所思所想来获得优越感的人,很难长期做下去。

我顺道还解决了另外一个知乎上也许没有人提问的问题:为什么美国很多大学生喜欢用Mac。

大学生能显摆的地方不多,毕竟还没什么实力。啃三个月汉堡包来换一台MacBook,可以满足这个需求,而且值得。

而且,美国人有很强的个人主义精神,大学生血气方刚,锋芒毕露,是个人主义中的个人主义。

《人类简史》的作者写道:幸福,来源于比较。

真理啊!

所以从技术上讨论为啥ta喜欢用苹果货,是很无聊的事。

优越感而带来的幸福,那是主观心态。唠叨苹果快,苹果没病毒,苹果程序便宜,等等等等,都没有看到实质问题。

理科生就那样。

只有我这种文科生,才会意识到,这是一个事关幸福的问题。

看,我又显摆了一把因比较而生的优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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