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能不能主张违约?

作者:法律人 陈大明律师 01 违约不都是诈骗 合同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总会带有一定目的性,不管是出于善意的,还是恶意的。善意的目的,无非就是常见的合同买卖,双方为赚取买卖带来的收益,而恶意的目的就如合同诈骗之类的,本无心思做买卖,只想无本万利。并不是所有合同都能顺顺利利地完成,不是所有的结局都皆大欢喜,买卖有风险,有风险必然就可能会带来违约,但需要提醒地是并不是所有的违约都是诈骗,如果完成不了合同就主张诈骗,违约方就要承受牢狱之灾,那就没有人再敢去做买卖了,合同诈骗固然必须要满足《刑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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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外卖免费送消毒液,点餐人误喝,需要赔偿吗?

作者/张学琴律师 【疫情案例】 眼下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有效控制,各行各业相继复工,尤其是损失惨重的餐饮企业,为了尽快恢复营业、增加营业额,各施奇招,采用各种方法给客户提供安全、放心的用餐服务。 近日笔者在公益平台值班时,了解到有这样一家餐饮企业,外卖送餐的同时,企业本着服务社会、抗击疫情、公益精神,免费赠送客户一瓶稀释的消毒液,得到了客户的好评。 然该餐饮企业外卖免费赠送消毒液,出事了,被客户误喝,遭索赔3万元。 消毒液是无色的,是用空矿泉水瓶装的,为了不让客户混同为矿泉水,企业特意把原矿泉水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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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律师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在线评估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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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讲解:老人去世房屋过户流程?-法律知识

孙博峥律师(微信:lawyer428)提示: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以下材料: 1、派出所开具的死者的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继承法》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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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教你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孙博峥律师(微信:lawyer428)提示发生劳动争议,大家都想到去劳动局投诉举报或是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是这个的前提是,你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很多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开始犯愁了,这下该怎么办? 劳动者要证明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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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哪些合同权利不能转让?-法律知识

孙博峥律师提示:合同权利不能转让的情形有三种,1、从合同的性质来看,属于不能转让的合同债权。2、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不能进行转让的合同债权。3、依据有关法律中的规定,不能进行转让的合同债权。 一、哪些合同权利不能转让 合同转让本质是一种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搞活经济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大多数的合同权利可以被转让。但是并非所有合同债权都可以被转让。基于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社会合同相对性的考虑,下列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有些合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特殊信赖关系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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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拒不执行咋办?-法律知识

孙博峥律师提示: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 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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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一般判给谁?-法律知识

孙博峥律师提示: 离婚孩子判给谁,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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